青岛养老院带我们回顾2015十大卫生新政
来源:青岛养老院 作者:青岛养老院 时间:2016-02-14
2015年已完美谢幕,这一年里发生了很多重大改革,各种新政策层出不穷。今天,青岛养老院带大家一起回顾2015,看看影响我们生活的十大卫生新政策。
药品集中采购顶层设计出台
2月28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,实行一个平台、上下联动、公开透明、分类采购、采取招采合一、量价挂钩、双信封制、全程监控等措施,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,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。
药品价格政府定价取消
5月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制定了《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》,明确规定,自2015年6月1日起,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,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。《意见》还指出,我国将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,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。
公立医院改革意见出台
5月8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提出,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(市)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,以管理体制、运行机制、服务价格调整、人事薪酬、医保支付等为重点,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。
青岛养老院
“非禁即入”促进社会办医
6月15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,明确提出,各级相关行政部门要按照“非禁即入”原则,全面清理、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,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、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,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,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,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。
“互联网+医疗”再发力
7月4日,国务院《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指导意见》中提出,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,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,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、健康档案、检验报告、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,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。
首个干细胞管理规范颁布
7月20日,国家卫计委、国家食药监局联合发布《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明确从事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三级甲等医院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质和干细胞临床研究相关条件,医疗机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干细胞临床研究相关费用,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广告。
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
8月2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》,该《意见》提出,2015年底前,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群,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。
“史上最严限抗令”进一步升级
8月27日,国家卫计委发布《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(2015年版)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,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提出要求。对抗菌药物品种品规遴选、采购、处方、调剂、临床应用和评价等进行全流程监管。同时,鼓励各地借鉴“负面清单”管理方式、创新模式,持续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。
全面推进分级诊疗
9月11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,到2017年,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,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,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,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,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,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。到2020年,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,保障机制逐步健全,布局合理、规模适当、层级优化、职责明晰、功能完善、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,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,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。
全面放开二孩
10月29日,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闭幕,当天发布的公报宣布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,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,完善人口发展战略,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,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。”